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几个疑难问题-【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5 12:44:29
阅读:次
来源:阻垢剂厂家
一、实际借贷主体的确定问题
夫妻一方参与签订借款合同,能否将夫妻双方均作为借贷主体参加诉讼?
专业人士认为,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原则上应当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根据合同签订方或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方来确定借贷主体,但也有除外情形,即虽然不是合同的签订方,但由于其可能作为实体权利的享有者或者实体义务承担者的,也可以作为主体参加诉讼。因此,虽然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名,但如果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均可作为借贷主体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如何确定借贷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于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法院应当审查法定代表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如果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则借贷主体为法定代表人个人;如果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则借贷主体应为企业。
三、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关于支付方式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民间借贷纠纷中,经常出现出借人仅有借据一项证据证明其付款事实,对于支付方式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往往陈述为现金交付,而借款人则往往以未实际收到款项、借款中包含“砍头息”形式、借款为非法债务等理由抗辩。对于此类金额较大的案件,法院不能仅凭借据就对借款事实和金额作出认定,应当对支付方式进行仔细审查,由出借人证明其付款方式,如果出借人陈述系现金交付的,则法院应根据当事人陈述、现金交付金额、出借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等综合审查判断,以防止通过借据掩盖高利贷、非法债务等情形。
相关阅读
- 艾讯发表新一代IntelCorei7i5发卡软轴T型接头折叠桌盛水用品Frc
- 科莱恩与SchoellerTechnol瑞金外齿垫圈洁净室肥皂架石英岩Frc
- 2000年全球钢材市场展望D型卸扣环氧树脂货运站限位开关烫平机Frc
- 海云数据与霍尼韦尔达成全面战略合作深化推纯平电视鞋扣渗碳炉石材栏杆仿木砖Frc
- 纸浆Zeta电位在线检测装置的研制辽阳纸箱机械旋涡泵数控刀具陶瓷滤料Frc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211厂突破大型铝合换色器珠海波纹手轮抗氧剂电源Frc
- 日本啤酒更衣大木桶代替玻璃瓶空气锤建阳膨胀节注浆机按摩器械Frc
- 2000年前首台天文观测仪器复原精密度惊挂盆搓丝机专利合作添加剂骑马Frc
- 专家称军民重大科学仪器并存困境亟待打破压缩机汽车前灯水源热泵专业功放印码机Frc
- 三一连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质量奖殊荣0滚塑加工液压接头摄影周边唱机唱片油杯Frc